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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批高职院校市级“双师型”名师工作室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

2023-12-04

各二级学院、处室:

根据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批高职院校市级“双师型”名师工作室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渝教人函〔2023〕43号)的相关要求,学校拟开展第三批高职院校市级“双师型”名师工作室申报推荐工作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“双师型”名师工作室在高职院校优势特色专业设置,重点支持高水平专业群、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所在专业发展。工作室主持人须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思想政治素质过硬,热爱职业教育事业,遵守职业道德规范,师德高尚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
(二)原则上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教师职务,取得与申报专业相关的高级职业资格和高级“双师型”教师资格,长期坚守教育教学一线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工作室设置后应能工作一个周期以上。

(三)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、课堂教学能力、课程开发能力,紧跟技术技能发展前沿开展行业企业实践,在本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,具有突出教学专长,获得优异的教学业绩或人才培养成果。

(四)具有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和技术技能开发能力。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,或出版学术著作,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;主持并完成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、实践项目,或承担市级及以上课程资源建设任务,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;本人高水平技术技能成果得到运用转化,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市级及以上技能比赛重要奖项。

(五)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,积极承担教师培训任务,具有较强的指导和示范能力。

二、申请流程

1259:00前,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如实填写《重庆市高职院校“双师型”名师工作室申报书》(附件1),对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严格把关,同时填写《重庆市高职院校“双师型”名师工作室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2)。申请材料由二级机构统一提交至人事处审核。
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陈老师,49521726

 

附件:1.重庆市高职院校“双师型”名师工作室申报书

2.重庆市高职院校“双师型”名师工作室推荐汇总表

附件1-2.docx

           


人事处

202312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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